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于2019年1月1日对进口自中国的亚硝酸钠(Sodium Nitrite)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德国的亚硝酸钠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与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对进口自德国的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双反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应诉登记,应于2019年2月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19年3月8日前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07年11月29日,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并且对原产于德国的亚硝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8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亚硝酸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的亚硝酸钠作出反倾销终裁。2013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从中国进口的亚硝酸钠进行第一次反补贴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德国的亚硝酸钠作出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3年11月19日,美国对进口自中国的亚硝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德国的亚硝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2834.10.1000项下的产品。
(编译自:美国联邦公报)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