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泰国和乌克兰的热轧碳钢板(Hot-rolled Carbon Steel Flat Products)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同时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若取消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将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以上肯定性裁定结果,美国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泰国和乌克兰的热轧碳钢板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有效,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的现行反补贴措施将继续有效。
2000年12月12日,美国对进口自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荷兰、中国大陆、罗马尼亚、南非、台湾地区、泰国和乌克兰的热轧碳钢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进口自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南非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01年9月28日,美国对此案作出终裁。继美国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6年12月5日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4年2月7日第二次延长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19年2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印度尼西亚、台湾地区、泰国和乌克兰的的热轧碳钢板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印度和泰国的热轧碳钢板启动第三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9年6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上述涉案国家/地区的热轧碳钢板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
(编译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网)
(潘晓君编译)
(文 璐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