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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涉华聚氯乙烯树脂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
发表时间:2020-03-10     阅读次数:     字体:【

202036日,巴西外贸秘书处发布2020年第1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树脂[葡萄牙语:resinade policloreto devinila obtida por processo de suspens?o (PVC-S) ]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若取消对中国和韩国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进口可能会再次造成倾销。进口自韩国的涉案产品对巴西国内产业不构成损害;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是否对巴西国内产业构成损害存疑。巴西将对此案进行公共利益评估,以决定是否延长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4.10.10

200792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聚氯乙烯树脂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8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聚氯乙烯树脂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815日,巴西对中国和韩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98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50号公告,应巴西企业Braskem S.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聚氯乙烯树脂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1~2018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1~201812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o-14-de-5-de-marco-de-2020-24650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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