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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延长对华载重轮胎反倾销税
发表时间:2020-11-23     阅读次数:     字体:【

20201117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42/AD18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01113日第143号决议,延长原产自中国载重轮胎(俄语:грузовые шины)反倾销税的有效期至2021818日,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率14.79%35.35%保持不变。公告自发布30日起生效。

20149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1117日,依据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开始对华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08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华载重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2010004011209000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湧校对)

原文:

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27707/oa_17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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