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构建营造公平公正知识产权营商环境,降低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提高我市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市监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 我局对2021年度申报的维权援助单位和专利侵权胜诉案件进行了审核,以下7家单位维权援助项目符合《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八条规定,决定给予: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900元、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0元、厦门维博工贸有限公司20000元、厦门璞尚贸易有限公司2700元、厦门市福朗电子有限公司15000元、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8080元、厦门水蜻蜓卫浴科技有限公司17440元。
请获得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的单位开具收据(付款方: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明“2021年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及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于2021年9月17日前邮寄或面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徐卫忠 5327607,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216)办理领取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2021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补助发放情况明细表
2.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企业)